高中建档线左右的学生虽然在高中层面来说成绩不太好,但是在中职层面来说还是属于第一梯队的,因此适合升学班。接下来小编就河南郑州市学校环境好的中专学校--郑州信息科技中等职业院校相关内容做一下介绍,仅供大家参考。
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2002年由河南省政府批准成立,2003年安了 部备案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实行省政府主办、河南厂福电出大学代管的管理体制,有效利用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优质资源办学,两校实行“一 套机构、两块牌子、统一领导,一体运作"的运行模式。
致电学校免费电话或者添加微信:15036040025(赵老师),进行报名,名额有限!
计算机平面设计(3D动漫方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具有动漫设计、制作、绘画、广告设计、网页设计等技能,具备熟练计算机操作能力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
素描、色彩、透视、速写、色彩构成、3DsMAX、电视广告、三维动画、动漫艺术设计、矢量卡通角色绘制、游戏场景设计制作、手绘漫画原画设计、动画技法、动漫策划、背景设计Bryce、动画概论、插画设计、Flash动画制作、CoreLDRAW平面设计CG绘画、网页设计与制作、后期编辑、After Effects(AE)影视后期合成,游戏角色进阶设计合成、卡通造型数字手绘、交互式3D场景游戏设计动漫美术基础、造型基础、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应用(包括Photoshop、Maya等)、摄影摄像技术、二维动画设计软件应用、三维设计软件应用、动画运动规律、动漫作品制作、动漫影视后期编辑与特效合成制作、虚拟现实VR技术应用等。
职业资格证书:
助理动漫设计师、动漫设计师、高级动漫设计师等。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在动画设计制作公司及影视广告企业主要从事动画绘制、漫画制作、插画设计、动画片策划与造型等工作。,就业岗位包括影视动画制作师、原画绘制员、角色设计师、后期合成师、数字视频策划制作师、场景设计师等。也可去电视台、游戏公司、数字媒体及多媒体设计公司、影视广告制作公司、网络公司、广告公司等单位,担任卡通造型设计、影视广告制作、后期合成等工作。
计算机应用
主干课程:
计算机编程基础、图形图像处理、多媒体制作、计算机网络基础、网页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组装与维护、办公软件应用、办公设备使用与维护、文书与档案管理、数码产品使用与维护、排版技术基础与应用、图文排版、数据库高级应用、信息化管理与运作。
就业方向: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以在各级专业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业办公自动化处理、计算机技术研究和应用、软件和网络技术的开发、计算机管理和维护、网站和网页的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和专业服务器的维护管理工作。
电子商务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熟悉信息科技与技术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掌握电子商务系统工程的开发、应用与管理的技术和技能,具有创新精神、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核心课程:
职业生涯规划、电子商务基础、电子商务物流应用、市场营销、互联网广告投放、互联网文案写作、新媒体营销、移动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网店运营与管理、网店美工、商品拍摄与处理、网络商情调研、客户服务、市场营销心理学、财会基础、现代物流管理、金融理财(含股票、基金、期货、债券、保险)、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职业资格证书:
学校组织在校生进行各种技能培训,经过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子商务数据分析、网店推广、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一级)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从事企业网络营销业务(代表性岗位:网络营销人员):主要是利用网站为企业开拓网上业务、网络品牌管理、商务谈判、网络广告、客户服务等工作;网上国际贸易(代表性岗位:外贸电子商务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开发国际市场,进行国际贸易、电子商务交易;新型网络服务商的内容服务(代表性岗位:网站运营人员/主管):频道规划、信息管理、频道推广、客户管理等;电子商务支持系统的推广(代表性岗位:网站推广人员):负责销售电子商务系统和提供电子商务支持服务、网络金融、客户管理等;电子商务创业:借助电子商务这个平台,利用虚拟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又可以直接为虚拟市场提供服务。
建筑装饰专业
培养学生熟练使用AuotoCAD、Photoshop、 3DMax等软件、掌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基本专业知道的综合技能人才。毕业生可以就业于建筑设计行业,从事装饰设计施工图和效果图的绘图、施工指导等工作。主要专业课程有:建筑制图、施工工艺、室内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工程预算、居室空间设计等。
目前位于郑州市的省属、市属公办优质中职学校基本上都处于招生末期,留给家长们可选择的专业已然不多了。而且学校热门专业早已完成招生计划,有意向的家长只能到具体学校咨询补录情况了。欢迎大家报考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咨询热线15036040025(微信同号)